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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亡维权举步维艰 法律援助拨云见日

发布时间2021-01-07人气:10720

 工亡维权举步维艰  法律援助拨云见日

湖北仁辉律师事务所  覃科远

 

天有不测风雨,人有旦夕祸福。20171117日下午,覃某云得知丈夫王某保在北京一工地发生意外的噩耗,她立马收拾行李,匆匆赶到北京市海淀区,才得知丈夫已经死亡的准确消息。

覃某云,女,48岁,土家族,农民工,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,居住在鄂西武陵山区。她原本是一个儿女双全的四口之家,丈夫王某保在北京打工挣钱,儿子大学刚毕业,刚参加工作,收入并不高,覃某云在老家带10岁的女儿上学。

20171117日下午,王某保在中国农业科学院某研究所温室工地上班,17:40时左右,王某保在打水的过程中突然倒地,后经北京市海淀区马连洼派出所、海淀区人民医院120现场确认死亡。据工友介绍,王某保是经熟人介绍到该工地工作,截止死亡时间仅工作了半天时间。

案发后,用工单位北京太和公司,不承认工伤,导致赔偿得不到落实。覃某云一度情绪激动,采用非法上访的形式维权,被北京警方行政拘留处罚。 在她举目无亲,万般无奈的情况下,长阳县人民政府和渔峡口镇人民政府向她伸出援助之手,引导她走上依法维权的道路,帮助其进入法律程序。

由于用人单位不承认工伤,维权还得从劳动关系认定开始。通过申请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,于2018117日裁决确认王某保与北京太和公司于20171117日存在劳动关系。用人单位不服,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1872日判决确认王某保与北京太和公司于20171117日存在劳动关系。用人单位未上诉,该判决于2018722日生效。

程序一步步走到工伤认定的环节,覃某云认为胜券在握,不想再委托律师代理。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正在这关键时期,意想不到的后果发生了,海淀区人社局在认定工伤的过程中,由于覃某云不懂法,配合不佳,未充分阐述自己的理由,海淀区人社局于20181024日作出了《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》。得知这一结果,覃某云更是六神无主,两眼一摸黑。为了争取胜利,向北京市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,要求撤销海淀区人社局作出了《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》,可结果并不理想,北京市人社局于20181225日作出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维持了海淀区人社局作出的《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》。

覃某云感到无路可走了,再次准备走极端,采取非法手段维权。长阳县人民政府和渔峡口镇人民政府再次伸出援手,引导她申请法律援助,依法维权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法律援助中心于201913日接到覃某云的法律援助申请后,高度重视,经研究,于当日决定给予法律援助,并指派具有丰富维权经验的时任长阳县总工会副主席、湖北仁辉律师事务所覃科远律师办理此案。

覃律师通过调查了解、查阅案卷,还原本案事实经过,利用县总工会副主席的身份积极寻求当地工会部门的协助,通过多方努力,想尽千方百计终于如愿以偿拿到现场监控视频。向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,请求撤销《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》。

覃律师通过认真准备,从工作时间、工作地点、工作岗位等方方面面全面论述,充分说理,依法维权。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承办律师的代理意见, 201972日判决撤销海淀区人社局作出的《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》和北京市人社局作出的《行政复议决定书》,责令海淀区人社局在三十日内重新作出工伤认定。

北京太和公司不服一审判决,上诉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。二审法院于2019912日公开开庭审理,此案引起了当地部分人大代表和各界人士的高度关注,旁听人员多达百余人。通过庭审调查和双方律师的激烈辩论,合议庭成员当即宣布休庭合议十分钟后,所有诉讼参与人起立肃静,审判长当庭宣判:驳回上诉,维持一审判决。当法槌落下的那一瞬间,意味着这起行政诉讼案件取得了胜利,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公平正义。

北京市海淀区人社局经过对行政程序中提交的证据重新审查,并调查核实后,于2019114日重新作出工伤认定,认为王某保的死亡伤害,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第(一)项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”应视同工伤的情形,予以认定为视为工伤。该案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果,为以后的工伤赔偿奠定了基础。

北京太和公司没有申请行政复议,覃某云于20191212日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工伤赔偿仲裁,经过仲裁庭开庭审理,于2020522日裁决北京太和公司赔偿丧葬补助金、供养亲属抚恤金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共计767246元。双方对裁决结果不服均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
北京太和公司不服工伤认定,再次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一审法院经过审理,于202086日依法维持了工伤认定,驳回了用人单位的全部诉讼请求。用人单位仍然不服,继续向北京市第一高级人民法院上诉,二审法院采用书面审的方式,对全案进行了审理,并于20201126日驳回上诉,维持一审判决。

2020124日,国家宪法宣传日的当天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双方不服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,通过法官对用人单位的说服教育,在双方律师的共同努力下,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北京太和公司赔偿各项损失共计80万元。该工伤系列案件终于划上了句号。

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为当事人增加了维权的信心和勇气,律师提供法律援助,增加了当事人依法维权的信念和决心。本案从王某保工亡到维权成功,经过了三年多时间,也受到了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。该工伤系列案件先后经过了劳动争议仲裁、行政工伤认定、行政复议、诉讼一审、诉讼二审等各种法律程序达十一次之多,几乎经过了工伤类案件的全流程。覃律师先后10多次前往北京市开展维权工作,从不予认定为工伤到认定为工伤,从独任审理到合议庭审理,从线下开庭到线上开庭,从开庭审理到书面审理,从择日宣判到当庭宣判,走了很长的路,每一步都是法定的程序,每一步都是正确的选择。从非访维权遭打击到依法维权获赔偿,用事实诠释了“维权不违法”的真谛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

202111日整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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